秦湛 简介

秦湛 qín zhàn
宋代诗人
秦湛,生卒年不详,字处度,号济川,行名大七(一作祖七),高邮(今属江苏)人,秦观之子。官宣教郎。绍兴二年(1132)添差通判常州。四年(1134)致仕。少好学,善画山水。词存《卜算子》一首,见《唐宋诸贤绝妙词选》卷四。
本名 | 秦湛 | 别名 | |
字号 | 所处时代 | 宋代 | |
民族族群 | 汉人 | 出生地 | 高邮 |
出生时间 | 不详 | 去世时间 | 不详 |
主要作品 | 《失调名》、《卜算子春情》、《忆江南·居下位》、《木兰花慢·美兰堂昼永》、《卜算子·春透水波明》等 | ||
主要成就 |
同期其他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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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
宋江(1073年—1124年),字公明,绰号呼保义、及时雨、孝义黑三郎,施耐庵所作古典名著《水浒传》中的主人公。在本书结局被朝廷立庙,因为十分灵验,得到当地人民世世代代的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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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天祥
文天祥(1236.6.6-1283.1.9),字履善,又字宋瑞,自号文山,浮休道人。汉族,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县)人,南宋末大臣,文学家,民族英雄。宝祐四年(1256年)进士,官到右丞相兼枢密使。被派往元军的军营中谈判,被扣留。后脱险经高邮嵇庄到泰县塘湾,由南通南归,坚持抗元。祥兴元年(1278年)兵败被张弘范俘虏,在狱中坚持斗争三年多,后在柴市从容就义。著有《过零丁洋》、《文山诗集》、《指南录》、《指南后录》、《正气歌》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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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汉族,吉州永丰(今江西省永丰县)人,因吉州原属庐陵郡,以“庐陵欧阳修”自居。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与韩愈、柳宗元、王安石、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后人又将其与韩愈、柳宗元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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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永
柳永,(约987年—约1053年)北宋著名词人,婉约派代表人物。汉族,崇安(今福建武夷山)人,原名三变,字景庄,后改名永,字耆卿,排行第七,又称柳七。宋仁宗朝进士,官至屯田员外郎,故世称柳屯田。他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以毕生精力作词,并以“白衣卿相”自诩。其词多描绘城市风光和歌妓生活,尤长于抒写羁旅行役之情,创作慢词独多。铺叙刻画,情景交融,语言通俗,音律谐婉,在当时流传极其广泛,人称“凡有井水饮处,皆能歌柳词”,婉约派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对宋词的发展有重大影响,代表作《雨霖铃》《八声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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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绍翁
叶绍翁,南宋中期诗人,字嗣宗,号靖逸,处州龙泉人。祖籍建安(今福建建瓯),本姓李,后嗣于龙泉(今属浙江丽水)叶氏。生卒年不详。曾任朝廷小官。其学出自叶适,他长期隐居钱塘西湖之滨,与真德秀交往甚密,与葛天民互相酬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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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
岳飞(1103—1142),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安阳市汤阴县程岗村)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岳飞是南宋最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夹击金军,以收复失地。岳飞的文学才华也是将帅中少有的,他的不朽词作《满江红》,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葬于西湖畔栖霞岭。
生平
秦湛,幼承家学,工于文,宋元祐五年(1090)应举未中,随侍于父亲身边。绍圣元年(1094)秦观被诬,目为元祐党人,追论不已,一贬再贬,一直流放到广东雷州。流放途中,父子失散。宋元符三年(1100),秦观卒于广西藤州,秦湛方从湖南奔丧至藤州,与范元长扶榇北还,因时局不稳,不便还乡,遂停殡于潭州(即今长沙)并守制。崇宁四年(1105),秦湛奉父榇离潭州抵高邮,葬于扬州西山蜀冈祖茔。秦湛历经十余年风雨,方回到故乡。由于受元祐党人子弟的限制,秦湛仕途无望,遂游学于外,成为中官梁师成的座上客,时人非议之。秦湛梁师成座上客,这恐怕与所谓《朱墨史》有关。《齐东野语》中有《朱墨史》一段记载:绍圣中,蔡卞重修《神宗实录》,用朱黄删改,每一卷成,辄纳之禁中,盖将尽泯其迹。而使新录独行,所谓朱墨本者,世不可得而复见矣。
梁师成在禁中见其书,为秦湛诸人道之,诸人幸其书之出,因回:“此亦不可不录也。”师成如其言。及败没入,有得其书,携以渡江,遂传于世。
梁师成自谓苏(轼)氏遗体,以招延元祐诸家子孙,苏轼、秦观有师友之谊,作为秦观儿子的秦湛自当在被招之列。秦湛则因其父被诬“增损神宗实录”一贬再贬,谪死道途,为探知其真相,而成为梁师成之座上客,当在情理之中。
秦湛曾通判常州,仕至宣教郞,尝注《吕好问回天录》,其词作仅存《卜算子》及一些断句,如“藕叶清香胜花气”为一时盛传之句。秦湛亦能诗,尝与李之仪唱和。其文仅见《西菩山寺记》载于《锡山秦氏文钞》卷首。
通判常州
秦湛通判常州的时间有两种记载,一种记载是在政和中,另一种记载是绍兴二年至绍兴四年,即所谓政和说和绍兴说。
秦观后裔家谱中无一例外地记载了秦湛政和中通判常州,清康熙《常州府志》记载了秦湛在政和六年(1116)任常州通判,时间较家谱更进一步落实到年份。
1926年锡山秦氏九修宗谱,秦毓钧据《咸淳毗陵志秩官门》的记载,秦湛通判常州的时间是绍兴二年(1132)四月至绍兴四年,并在宗谱上加以说明。(见《锡山秦氏宗谱》上秦毓钧撰《先淮海公墓改葬年月考》)此说得到了扬州师范大学教授秦子卿的认同,顾吉辰在《祠堂博览》2005年冬之卷《也谈秦观改葬的时间》一文中予以认同,并提出了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记载,否定了政和说。据《要录》卷51高宗绍兴二年二月戊子条:“右奉议郎,监诸军计司秦湛添差通判常州,以党人子特录之也。(注:湛,观子,已见)”记载确凿,与咸淳毗陵志合,可证秦湛在绍兴二年曾通判常州,但并不能依此推翻秦湛在政和中曾通判常州的事实。
这里有一个问题值得考虑。咸淳《毗陵志秩官门》载:“添差常州通判军州事一员,宋初置,省于建炎,复于绍兴。”靖康之难,宋高宗即位改元建炎后南逃,时局不稳,常州通判就没有了。到南宋定都临安(杭州)后改号绍兴,恢复常州通判,秦湛又通判常州,这时秦湛是右奉议郎,监诸军计司,是有官职的,因此不能排除秦湛在此前就曾通判常州,即秦湛在政和中通判常州期满后,就任监诸军计司之职,因在常州有惠政,故在绍兴二年再次通判常州。因此,笔者认为秦湛曾两次通判常州,因宗谱修辑时只写了秦湛的最高官职常州通判,记录了其最初的一次任职时间。
墓葬
秦湛墓在武进新塘乡秦村(今雪堰镇太湖村之沿墙村)),葬后数年,桥塘突产紫莲花数十茎,土人称为花墓塘,志甘棠之爱,秦湛墓也称为花墓坟,并有太史桥、八角井等遗迹,赖大宗之后萃处相依,一直保留下来,清嘉庆丙辰(1796)26世孙秦震钧又择吉兴修堆冢。城建坊地,有为他姓侵去者,归其粮以复之。自公以下凡6世,谱逸其墓无可考,即在墓旁左右相祔,依昭穆立碑。(见附图)
秦湛墓历经八百多年,一直完好。近年因雪堰镇太湖湾开发,殃及秦湛墓,被平毁。墓门被拆毁用作小河驳岸之砌石。作为秦湛后裔子孙,不能不深表极大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