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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攀 简介

高攀

高攀 gāo pān

宋代诗人

高攀是一个词语,意思是指跟社会地位比自己高的人交朋友或结成亲戚(多用于客套话‘不敢高攀’等)。

本名高攀别名
字号所处时代宋代
民族族群出生地
出生时间去世时间
主要作品《大涤洞天留题》
主要成就

同期其他诗人

  • 宋江

    宋江

    宋江(1073年—1124年),字公明,绰号呼保义、及时雨、孝义黑三郎,施耐庵所作古典名著《水浒传》中的主人公。在本书结局被朝廷立庙,因为十分灵验,得到当地人民世世代代的供奉。

  • 文天祥

    文天祥

    文天祥(1236.6.6-1283.1.9),字履善,又字宋瑞,自号文山,浮休道人。汉族,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县)人,南宋末大臣,文学家,民族英雄。宝祐四年(1256年)进士,官到右丞相兼枢密使。被派往元军的军营中谈判,被扣留。后脱险经高邮嵇庄到泰县塘湾,由南通南归,坚持抗元。祥兴元年(1278年)兵败被张弘范俘虏,在狱中坚持斗争三年多,后在柴市从容就义。著有《过零丁洋》、《文山诗集》、《指南录》、《指南后录》、《正气歌》等作品。

  • 欧阳修

    欧阳修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汉族,吉州永丰(今江西省永丰县)人,因吉州原属庐陵郡,以“庐陵欧阳修”自居。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与韩愈、柳宗元、王安石、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后人又将其与韩愈、柳宗元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 柳永

    柳永

    柳永,(约987年—约1053年)北宋著名词人,婉约派代表人物。汉族,崇安(今福建武夷山)人,原名三变,字景庄,后改名永,字耆卿,排行第七,又称柳七。宋仁宗朝进士,官至屯田员外郎,故世称柳屯田。他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以毕生精力作词,并以“白衣卿相”自诩。其词多描绘城市风光和歌妓生活,尤长于抒写羁旅行役之情,创作慢词独多。铺叙刻画,情景交融,语言通俗,音律谐婉,在当时流传极其广泛,人称“凡有井水饮处,皆能歌柳词”,婉约派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对宋词的发展有重大影响,代表作《雨霖铃》《八声甘州》。

  • 叶绍翁

    叶绍翁

    叶绍翁,南宋中期诗人,字嗣宗,号靖逸,处州龙泉人。祖籍建安(今福建建瓯),本姓李,后嗣于龙泉(今属浙江丽水)叶氏。生卒年不详。曾任朝廷小官。其学出自叶适,他长期隐居钱塘西湖之滨,与真德秀交往甚密,与葛天民互相酬唱。

  • 岳飞

    岳飞

    岳飞(1103—1142),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安阳市汤阴县程岗村)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岳飞是南宋最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夹击金军,以收复失地。岳飞的文学才华也是将帅中少有的,他的不朽词作《满江红》,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葬于西湖畔栖霞岭。

基本情况

高攀律师不但拥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与此同时,亦有丰富的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为此,组建创立了专注于高端商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多年来始终秉持以“使客户放心,让客户满意”的执业理念,用“高度负责,竭尽全力”的工作态度与作风,为当事人服务并赢得一致好评。

业务和研究领域

主要执业领域:能源与自然资源;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公司融资与资本市场;公司收购、兼并及重组;争议解决;多年来,高攀律师在能源与自然资源,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历,曾多次参与各种大型项目的运行操作及争议解决,并担任多家矿产资源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高攀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事务的研究与实践,尤其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的法律事务,侧重于企业的风险防控与规制,曾多次受邀为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风险与防范技巧的系列培训,深受好评;并为大型金融集团提供法律评估等服务。同时,也致力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争议解决,曾多次代理过大量巨额标的的诉讼,在诉讼中他主张采取各种灵活的策略和方案,取得客户的良好评价。

领导团队

为了更好的为广大的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法律服务,高攀律师也深知仅凭一己之力,能力有限。于是,2012年,高攀律师创建了北京龙佑律师事务所,并任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龙佑律师事务所,主要在商业领域提供高端法律服务,旨在为客户的商业活动提供全面法律支持。本所按照业务领域,设立不同专业委员会,并且各合伙人分别专精于特定的专业领域。通过合理的专业分工和精密的团队合作,龙佑有能力在各个领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中国法律服务。高攀律师团队成员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不少律师曾在国际著名律师行工作多年。在加入高攀律师团队之前,均已在相关领域执业多年,并已取得良好业绩。

社会活动

高攀律师还关注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爱心与真情,他率领的律师团队与北京市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等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坚持为需要维权的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法律帮助。高攀律师认为为老百姓普法是中国律师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他乐于把业余时间奉献给各种普法活动。高攀律师曾率领团队多次应邀为各种大型及中小型企业免费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讲授法律知识。同时,还格外关注青年律师成长和中国法学实务教育。高攀律师作为中关村街道法律讲师团讲师,多次为海淀区司法局、中关村街道组织的中关村核心区域法律讲堂授课。

著作及出版物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企业成长的"苦"与"乐"》《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比较研究》等

媒体报道

曾应邀做客中央电视台的《经济与法》、《法律讲堂》、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等法律栏目,并接受《中国法治报道》、《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北京法制晚报》等媒体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