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衡 简介

叶衡 yè héng
元代诗人
叶衡(1114—1175),字梦锡,金华城区人。宋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年)进士,时年二十七,调福州宁德簿,摄尉,知于潜县,擢知常州。入为太府少卿,迁户部幸郎。下母,起复除枢密都承旨。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为淮西江东总领。历知荆南、成都。乾道九年知建康府。淳熙元年(1174年),召为户部尚书,累迁右丞相兼枢密使。又次年,为汤邦彦所谮,罢,郴州安置。十年卒,年六十二。《宋史》卷三八四有传。
本名 | 叶衡 | 别名 | |
字号 | 字梦锡 | 所处时代 | 元代 |
民族族群 | 汉族 | 出生地 | 婺州金华(今浙江金华) |
出生时间 | 宣和四年(1122年) | 去世时间 | 淳熙十年(1183年) |
主要作品 | 《和燕龙图海棠》、《宝乘寺·巍巍画栋插晴空》、《昆山吕正之三男子》、《清平乐·翠屏香断》、《鹿田寺集杜五言》等 | ||
主要成就 | 赈济灾民、维持货币流通、改革军政制度 |
同期其他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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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光祖
郑光祖(1264年—?),字德辉,汉族,平阳襄陵(今山西临汾市襄汾县)人,元代著名杂剧家、散曲家。所作杂剧可考者十八种,现存《周公摄政》、《王粲登楼》、《翰林风月》、《倩女离魂》、《无塩破连环》、《伊尹扶汤》、《老君堂》、《三战吕布》等八种。其中,《倩女离魂》最著名,后三种被质疑并非郑光祖作品。除杂剧外,郑光祖写散曲,有小令六首、套数二套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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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启
高启(1336-1373)汉族,江苏苏州人,元末明初著名诗人,与杨基、张羽、徐贲被誉为“吴中四杰”,当时论者把他们比作“明初四杰”,又与王行等号“北郭十友”。字季迪,号槎轩,平江路(明改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洪武初,以荐参修《元史》,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受命教授诸王。擢户部右侍郎。苏州知府魏观在张士诚宫址改修府治,获罪被诛。高启曾为之作《上梁文》,有“龙蟠虎踞”四字,被疑为歌颂张士诚,连坐腰斩。有《高太史大全集》、《凫藻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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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孟頫
赵孟頫(1254—1322),字子昂,号松雪,松雪道人,又号水精宫道人、鸥波,中年曾作孟俯,汉族,吴兴(今浙江湖州)人。元代著名画家,楷书四大家(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赵孟頫)之一。赵孟頫博学多才,能诗善文,懂经济,工书法,精绘艺,擅金石,通律吕,解鉴赏。特别是书法和绘画成就最高,开创元代新画风,被称为“元人冠冕”。他也善篆、隶、真、行、草书,尤以楷、行书著称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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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集
虞集(1272~1348)元代著名学者、诗人。字伯生,号道园,人称邵庵先生。少受家学,尝从吴澄游。成宗大德初,以荐授大都路儒学教授,李国子助教、博士。仁宗时,迁集贤修撰,除翰林待制。文宗即位,累除奎章阁侍书学士。领修《经世大典》,著有《道园学古录》、《道园遗稿》。虞集素负文名,与揭傒斯、柳贯、黄溍并称“元儒四家”;诗与揭傒斯、范梈、杨载齐名,人称“元诗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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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端
(1254—1341)元僧。临海人,字元叟,一字景元,自称寒拾里人,俗姓何。世为儒家。十一岁在馀杭化城院出家。成宗大德中赐号慧文正辩禅师,主中天竺,迁灵隐。后主径山作大护持师二十年。工诗文。有《寒拾里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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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都剌
萨都剌(约1272—1355)元代诗人、画家、书法家。字天锡,号直斋。回族(一说蒙古族)。其先世为西域人,出生于雁门(今山西代县),泰定四年进士。授应奉翰林文字,擢南台御史,以弹劾权贵,左迁镇江录事司达鲁花赤,累迁江南行台侍御史,左迁淮西北道经历,晚年居杭州。萨都剌善绘画,精书法,尤善楷书。有虎卧龙跳之才,人称燕门才子。他的文学创作,以诗歌为主,诗词内容,以游山玩水、归隐赋闲、慕仙礼佛、酬酢应答之类为多,思想价值不高。萨都剌还留有《严陵钓台图》和《梅雀》等画,现珍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
人物生平
乾道六年(1170)任户部侍郎、枢密院都承旨,于盐政、马政、兵籍诸多革新。历知荆南、成都、建康府。淳熙元年(1174),任户部尚书参知政事、权知枢密院事。后任右丞相兼枢密使,将库存金、银及铜钱换“会子”(纸币),以稳定流通。对外,力主抗金。三年,朝议遣使者至金求河南地,衡以司谏汤邦彦有辩才,荐以使金。汤邦彦误以为衡蓄意排挤自己,挟恨上奏言衡诽谤朝廷,孝宗遂罢衡右丞相职,责授安德军节度副使郴州安置。及邦彦出使辱命,被流放岭南,衡复官,遂归故里。卒,赠资政殿学士。金华城北隅人名其所居为衮绣坊。
《宋史》卷三八四
叶衡,字梦锡,婺州金华人。绍兴十八年进士第,调福州宁德簿,摄尉。以获盐寇改秩,知临安府于潜县。户版积弊,富民多隐漏,贫弱困于陪输,衡定为九等,自五以下除其籍,而均其额于上之四等,贫者顿苏。征科为期限榜县门,俾里正谕民,不遣一吏而赋自足。岁灾,蝗不入境。治为诸邑最。郡以政绩闻,即召对,上曰:“闻卿作县有法。”遣还任。擢知常州。时水潦为灾,衡发仓为糜以食饥者。或言常平不可轻发,衡曰:“储蓄正备缓急,可视民饥而不救耶?”疫大作,衡单骑命医药自随,偏问疾苦,活者甚众。檄晋陵丞李孟坚摄无锡县,有政声,衡荐于上,即除知秀州。上之信其言如此。除太府少卿。合肥濒湖有圩田四十里,衡奏:“募民以耕,岁可得谷数十万,蠲租税,二三年后阡陌成,仿营田,官私各收其半。”从之。除户部侍郎。时盐课大亏,衡奏:“年来课入不增,私贩害之也,宜自煮盐之地为之制,司火之起伏,稽灶之多寡,亭户本钱以时给之,盐之委积以时收之,择廉能吏察之,私贩自绝矣。”仍命措置官三人:淮南于通州,浙东于明州,浙西于秀州。丁母忧。起复,知卢州,未行,除枢密都承旨。奏马政之弊,宜命统制一员各领马若干匹,岁终计其数为殿最。李垕应贤良方正对策,近讦直,入第四等,衡奏:“陛下赦其狂而取其忠,足以显容谏之盛。”乃赐垕制科出身。有言江、淮兵籍伪滥,诏衡按视,赐以袍带、鞍马、弓矢,且命衡措置民兵,咸称得治兵之要。讫事赴阙,上御便殿阅武士,召衡预观,赐酒,洒宸翰赐之。知荆南、成都、建康府,除户部尚书,除签书枢密院事,拜参知政事。衡奏二事:一,牧守将帅必择材以称其职,必久任以尽其材;二,令户部取湖广会子实数,尽以京会立限易之。从之。拜右丞相兼枢密使。上锐意恢复,凡将帅、器械、山川、防守悉经思虑,奏对毕,从容赐坐,讲论机密,或不时召对。时会子浸患折阅,手诏赐衡曰:“会子虽曰流通,终未尽惬人意,目即流使有二千二百余万。今用上下库黄金、白金、铜钱九百万,内藏库五百万,并蜀中钱物七百万,尽易会子之数,专命卿措置,日近而办,卿真宰相才也。”一日,上曲宴宰执于凝碧,上曰:“自三代而下,至于汉、唐,治日常少,乱日常多,何也?”衡奏:“圣君不常有,周八百年,称极治成、康而已。”上曰:“朕观《无逸篇》,见周公为成王历言商、周之君享国长远,真万世龟鉴。”衡奏:“愿陛下常以《无逸》为龟鉴,社稷之福。”上又言:“朝廷所用,正论其人如何,不可有党。如唐牛、李之党,相攻四十年,缘主听不明至此。文宗曰:‘去河北贼易,去朝中朋党难’。朕尝笑之。”衡奏:“文宗优游不断,故有此语。陛下英明圣武,诚非难事。”御宝实封令与临安府窦思永改合入官,衡奏:“选人改官,非奏对称旨,则用考举磨勘,一旦特旨与之,非陛下爱惜人才之意。”上亟收前命。上谕执政,选使求河南,衡奏:“司谏汤邦彦有口辨,宜使金。”邦彦请对,问所以遣,既知荐出于衡,恨衡挤己,闻衡对客有讪上语,奏之,上大怒。即日罢相,责授安德军节度副使,郴州安置。邦彦使还,果辱命,上震怒,窜之岭南,诏衡自便,复官与祠。年六十有二薨,赠资政殿学士。衡负才足智,理兵事甚悉,由小官不十年至宰相,进用之骤,人谓出于曾觌云。
作品
淳熙元年(1174年)十二月,叶衡在右丞相任上提举编修《三祖下上五世宗藩庆系录》